2011年9月20日 星期二

避;無身;同人我

此可見在老、莊書中,楊朱緒餘之論,依然存在;然此非老、莊最高之義也。蓋楊朱所說,多吾人不自傷其生之道。然處此世界中,吾人即不自傷其生,而他人他物,常有來傷我者。吾人固須不自傷,亦須應付他人他物之傷我。楊朱在此方面之辦法,似只有一避字訣。如“隱者”之“避世”,是其例也。然人事萬變無窮,害盡有不能避者。老子之學,乃發現宇宙間事物變化之通則,知之者能應用之,則可希望“沒身不殆”。《莊子》之《人間世》,亦研究在人世中,吾人如何可入其中而不受其害。然此等方法,皆不能保吾人以萬全。蓋人事萬變無窮,其中不可見之因素太多故也。於是老學乃爲打穿後壁之言曰:“吾所以有大患者,爲吾有身。及吾無身,吾有何患?”此真大徹大悟之言。莊學繼此而講,“齊死生,同人我”。不以害爲害,於是害乃真不能傷。由此言之,則老子之學,蓋就楊朱之學更進一層;莊子之學,則更進二層也。

——馮友蘭:《中國哲學史》,頁111。

從這一角度來看,則老子爲楊朱之後,莊子爲老子之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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